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宗旨
本會以團結全國教師暨其他教育人員,維護學生受教權益,保障教育勞動者權益、改善教育環境、提昇教育品質及追求社會公平正義為宗旨。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任務
一、維護學生受教權益。
二、維護教師專業自主權、
三、保障教育勞動者權益及生活品質。
四、訂定全國教師專業倫理規範。
五、提昇各級學校教育品質。
六、全國性團體協約之協商、締結、修改或廢止。
七、參與教育發展及教育勞動者權益相關政策法令之制訂與修正。
八、依法派出代表參與或監督與教育人員權益有關之法定組織運作。
九、辦理教師專業成長相關之研究、獎勵及進修活動。
十、教師工作環境安全及衛生事項之促進。
十一、推動教師勞動權相關之教育訓練及組織發展。
十二、依法從事公共事業、合作事業、文教事業、投資事業、職訓教育機構、仲裁機構之創辦及文宣刊物之發行。
十三、辦理會員之福利、服務及文康活動。
十四、勞資爭議事件之調解、仲裁及爭議權之行使。
十五、各會員工會業務之輔導支援及糾紛調處。
十六、與國內外各工會組織及公民團體合作,推動社會及教育改革。
十七、依法提起公益之訴。
十八、其他合於本會宗旨及有關法令規定之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