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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全教總新聞稿】學生在哪裡 需求就在哪 請教育部睜開眼睛看問題 全教總特教法修法問卷調查(一)—普教教師觀點
消息類型: 最新訊息公告、新聞稿
部門別: 文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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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發稿日期:2022426

學生在哪裡  需求就在哪  請教育部睜開眼睛看問題

全教總特教法修法問卷調查()—普教教師觀點

  

    全台高中以下有超過11萬的身心障礙特教學生,95%以上在普通學校受教育。根據本問卷的調查,當普通班中有特教生時,87.1%的老師認為會造成困擾或挑戰,90.9%的老師需要特教教師或助理員適時協助,85.6%需要酌減班級人數,58.4%需要特教生專用輔具或教材,56.8%需要特教知能研習,36.7%需要經費的支援。

    對教育部在修法草案中主張促進融合教育的唯一具體作法就是:加強辦理普通班教師參加特教知能研習。對此85.4%的教師認為此種修法主張不足夠,僅有11.9%認為足矣。47.2%的教師認為被要求研習對教學沒有幫助,46.1%認為有幫助。而質性分析則顯示,研習應該針對普教老師的需求辦理方能有較大的幫助,泛泛的概念式研習即便有幫助,也是很有限。97.5%的教師認為融合教育的政策或研究,應該有普教的老師或非特教學者參與對話共融觀點。

    教育部修訂中的特教法草案,顯然並沒有了解現場普教老師的需求是對特教生有助益的,還強化了普教與特教的區隔,無助於特教生的融合教育。這是一種閉門造車、背道而馳的修法,難以保障特教生完整的學習權益。

 

 

    攸關特教學生權益的特殊教育法(下稱:特教法)十年一次大修正在教育部修訂中,在開了四場公聽會後,教育部並未就原來草案的重大爭議有所改變,僅是一些枝微末節的技術問題或文字做變更。然而,這部法律是否能符合學校現場的實際情況和需求頗令人懷疑。為此,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特別針對基層教師進行特教法修法的問卷調查,以了解教學現場的實際問題與需求所在。

一、 問卷調查情形與結果

    對於普教老師來說,特教法修法最攸關的就是特教生融合在普通班受教育的問題。據統計,全國14萬的特教生幾乎都在普通學校就讀,身心障礙特教生11萬多人有95%是在一般學校就讀,而絕大部分都是安置在普通班內受教育,幾乎每個普通班教師都會或曾經帶過特教學生。由於「零拒絕」的教育理念,85%的普通班教師認同融合教育的理念(依據親子天下雜誌的調查),但願意接受不代表問題就不存在。因此,全教總的問卷就在於了解普通班教師的需求。

    111315日至328日間,以google表單方式,置於全教總的官方網站,透過各種網路方式請學校教師填答。問卷分成二大部份,第一部分針對與普通班老師(下稱:普教老師)有關的融合教育問題,請普教老師回答,共有4559人次填答。第二部分針對特教現場問題,請特殊班老師(下稱:特教老師)填答,共有5316人次填答。本次記者會先就普教老師面臨的融合教育問題做說明。

問卷第一題:班上有身心障礙特教學生時,是否會造成您的教學困擾或挑戰?

    本題答是的有87.1%,否的有10.5%。從本題的結果來看,當身心障礙特教學生融合到普通班時,對於近九成的普通班教師會產生困擾或是挑戰。有這麼高比例的教師認為是困擾或挑戰,這代表我們的融合教育的問題很大,對照95%的特教學生是「融合」在普通班的表象來看,這樣的結果可以說我國的融合教育只是把特教學生安置到普通班,至於安置後該有的配套措施,幾乎都不足夠,以至於近九成的普通班教師認為是困擾或挑戰。

問卷第二題:班上有身心障礙特教學生時,你需要的資源是(可複選)?

1.特教教師或助理員適時的協助 

2.特教生專用輔具或教材

3.經費的給予(例如:教材費或班級費的補助)

4.特教知能的相關研習

5.酌減班級人數

6.其他              

    本題是詢問普通班教師所需要的資源。在提示六個選填項目,以及可複選的情況下,90.9%的教師需要「特教教師或助理員適時的協助」;85.6%需要「酌減班級人數」;58.4%需要「特教生專用輔具或教材」;56.8%需要「特教知能的相關研習」;36.7%需要「經費的給予(例如:教材費或班級費的補助)」;至於「其他」的需要還有許多,例如:協助家長正確觀念、行政主動支援、專業諮詢等。 

問卷第三題:承上題,班上有身心障礙特教學生時,你「最」需要的資源是(單選)?

    本題是了解普教老師最為需要的資源,在只能選擇一項「最需要」的情況下,59.6%選擇「特教教師或助理員適時的協助」;26.7%選擇「酌減班級人數」;5.2%選擇「特教生專用輔具或教材」;3.5%選擇「特教知能的相關研習」;2.6%選擇「經費的給予(例如:教材費或班級費的補助)」。從統計結果來看,融合教育的最大問題在於普通班教師欠缺適當的協助,特別是當特教生在班上造成困擾時,需要有特教師或助理員適時的協助,但這部分卻是欠缺的。其次是班級人數的酌減,以便普教老師有更多的心力照顧特教生。第三重要的是特教學生需要的輔具或教材應給予補足,至於特教知能研習、經費給予則分列第四、第五位。

問卷的第四題: 教育部的特殊教育法修訂草案中,對融合的唯一具體作法是「加強辦理普通教育教師、學校行政及相關人員特殊教育知能之培訓及在職進修,以促進融合教育之推動」(草案第17),你認為此一修法是否足夠?

    本次教育部的特教法修法草案中,對於促進融合的唯一具體做法是教老師去進修特教知能,這樣的修法是否足夠促進融合教育之推動?85.4%的教師認為「不夠」,11.9%的教師認為「夠」。

問卷第五題: 承上題,您認為這樣的立法(要求普通班教師參加特教研習),對您的教學工作是否有幫助?

    要求普教老師進修特教知能對教學是否有幫助?47.2%認為「否」,46.1%認為「是」。而在質性的回答中,有高比例填寫的老師認為「幫助有限」,或者直接說明需要的研習是「能夠直接用到班上的」。調查的結果代表多數的普通班老師認為立法要求研習特教專業知能是沒有幫助的;即便有幫助,效果恐怕有限。當然,增進普教老師的特教知能絕非毫無幫助,但從質性的回答來看,普教老師需要的研習是可以幫助他解決在班級經營或教學上遇到的問題,而非泛泛概念式的研習。

問卷的第六題:「關於融合教育的政策或研究,您認為是否應邀請一般教師或普通教育學者的參與,並納入其觀點是否重要?

97.5%認為「是」,1.6%認為「否」。本題係針對教育部草案第45條第1項規定:「為促進國家特殊教育發展,中央主管機關應委託具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之團體或大專院校長期從事整體性、系統性之特殊教育研究」換言之,政府要出錢給專業特教團體或有特教系所的大學做研究,但卻排除一般教育團體或教育系所從事特教的研究。然而,依照過去的經驗,這樣的設計往往都是特教學者在做特教研究,容易忽略了普教老師的觀點和現場需求,絕大部分的普教老師認為應該有一般教師或普通教育學者的參與才能關注現場問題。

二、     統計結果解析與評論

    按照教育部的說法,此次特教法的修訂是因應時代潮流推進所產生的特殊教育思潮轉變,特別是為了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及兒童權利公約(CRC)中有關達成身心障礙兒童權益要求,特別強化融合教育的概念。事實上,國內特教學生「融合」的比例高達95%,可說是一個非常令人驚艷的數字。然而,從全教總的問卷調查可以看出,95%的融合數字背後,是對87.1%的普通班教師造成困擾。所顯現的問題就是95%的特教學生被丟包到普通班去,但缺乏相應的配套措施,以致變成普通班老師的困擾。如果高達87.1%的普通老師覺得特教生帶來困擾,請問:這些所謂「融合」的特教生能有好的學習環境嗎??

    事實上,普通班老師是願意接納特教生到班上的,但欠缺的就是配套措施。而從全教總調查中可以知道,普通辦教師最需要的是「特教教師或助理員適時的協助」,高達90.9%的老師需要協助,而最欠缺的也正是這一塊。全教總在公聽會及相關場合上,大聲疾呼應在法條中規定,主管機關應提供普通教育教師及相關人員執行特殊教育所需資源,以促進融合教育之推動。」但並未被採納。反觀,教育部草案對於促進融合教育的唯一具體做法是「各級主管機關應加強辦理普通教育教師、學校行政及相關人員特殊教育知能之培訓及在職進修,以促進融合教育之推動。」(草案第17條第2)這種立法有85.4%的普教老師認為「不夠」,而且更高達47.2%教師認為對教學沒有幫助,顯見教育部的草案對於融合教育是「該訂得不訂」,唯一的具體作法卻被近半的普教師認為「沒有幫助」。而會有這樣的結果,可能跟特教法修法是從特教觀點來看有關。簡言之,有許多特教學者認為特教生到普通班後就是普通班老師的責任,普通班老師之所以教不好是因為「特教專業知能不足」,所以要求普通班教師去研習特教知能,自然就可以解決問題。不僅如此,草案中要求中央主管機關委託「具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之團體或大專院校長期從事整體性、系統性之特殊教育研究」也是從這樣的觀點而來。

    然而,「融合教育」是本次修法的重點,現實的情況是95%的特教生已經「融合」在普通班中;該問的是這95%的融合教育是屬於普通教育?還是特殊教育?抑或根本就不該區分普教、特教,都是教育的一環?!若真是如此,為何又要強調所謂的「特殊教育」,還要限定「特教專業團體或特教系所」做系統性、長期性的研究?這是在做「融合教育」,還是在強化普通教育、特殊教育的區隔和界線?!

    從教育部草案中關於「融合教育」的相關條文來看,教育部不但沒有意思要做好「融合教育」的配套措施,反而是不顧普教老師的需求,強化普教、特教的區隔,形成一個教育現場、兩個世界的現象,結果受害的卻是沒有適當協助的特教學生,以及無助與無奈的普通班老師。

三、結論

    教育的目的是激發學生的潛能,教育資源的配置更應該是著重在學生的需求。我國的特教學生高達95%安置在普通教育環境中,所謂的「特殊教育」根本就應該是普通教育的一環,而不是把特殊教育從普通教育中區隔出來。但從教育部本次修訂特教法來看,教育部完全是從特定人士的角度與觀點來修訂,強化了特殊教育與普通教育之間的區隔與分野,這對所謂的「融合教育」來說根本就是一大諷刺。更重要的是,因為這種區隔,被丟包在普通班的特教生變成爹不疼、娘不愛的孩子,普教老師欠缺配套措施而備感困擾,特教界則認為那是普教老師專業知能不足所導致,而特教生的學習權就在這配套不足的情況下被犧牲了。

    特殊教育法的修法應該是著重特教學生的需求,學生在哪裡、資源就要到哪裡?現實是95%的特教生安置在普通教育,但普教老師面臨的問題與需求教育部有看到嗎?特教法的修訂有保障特教生的學習權益嗎?請教育部面對現實,不要再閉門造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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