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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全教總新聞稿】教師聘期不可減 學校應如期辦理代理教師甄試
消息類型: 最新訊息公告、新聞稿
部門別: 文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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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稿】                           發稿日期:202168

教師聘期不可減  學校應如期辦理代理教師甄試

因應疫情,許多縣市的教師甄試延期辦理,甚至取消。而代理教師的甄試也可能因此延後甚至以減縮聘期的方式處理。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呼籲各級政府、學校對於代理教師之甄試應及早準備變通方式,不應該因為疫情而影響代理教師的聘期,而正式教師的聘期則應從81日開始起聘。

    代理教師長期存在教學現場,但代理教師的工作保障卻遠遠不如一般教師,許多代理教師聘期還無法有完整一年,造成每年暑假變成沒有收入的「假性失業」。全教總長期呼籲各級政府應給予代理教師完整聘期,今年因為疫情關係,更擔心每年6月、7月辦理的代理教師甄試可能因此延後甚至取消,而導致聘期縮短或變成不滿三個月(免甄試)的情形,因此呼籲教育部及各縣市政府應該如期辦理代理教師甄試,不能因為疫情就縮短代理教師聘期。

    代理教師的甄試本就可以各校自行辦理,通常參與各校甄試的人數也不多,本來就可以因校、因地制宜。全教總認為,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之規定,「師甄選得以筆試、口試、試教、實作方式辦理,以二種以上方式綜合考評為原則。……」因此,只要是符合法定方式辦理之甄試,均符合法令規定;而筆試、口試、試教均可以採取線上方式進行,亦即各校即便不方便開放校園辦理代理教師甄試,仍可以透過線上方式辦理,不至於因為防疫而必須要延期或取消,當然就更不能因為延後辦理而縮短代理教師聘期。因此,全教總呼籲各級政府、學校應該如期安排代理教師甄試工作,以便代理教師之聘期不至於因為防疫工作而縮短,更不能以不足三個月之聘期來規避代理教師甄試工作,卻嚴重影響代理教師之工作權。

    此外,部分縣市的專任教師甄試已經確定延後辦理,延後辦理將導致甄試結果極可能在8月分才確定,亦即錄取的教師可能在8 月中旬之後才會被聘用。然而,「教師法」第10條第2項明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任期限,初聘為一年;……」所以,初任教師的聘書必須有完整一年的聘期才符合教師法的規定。倘若各縣市政府給予的聘期係從8月中、下旬才開始,極有可能與教師法規定不符。因此,全教總也有特別提醒教育部與各縣市政府,正式專任教師甄試結果無論任何時確定,聘期都應該從學年度的第一天(81)開始,才能符合教師法規定。

    因為疫情的關係,無論代理教師或專任教師都有可能造成聘期的影響。全教總認為代理教師的甄試可以用線上方式辦理,各校應該以此為方向如期辦理,以免影響代理教師的聘期;教育部更應該明令各縣市與學校,不得以不足三個月的短期代理來取代本應辦理的代理教師甄試,以確保代理教師的工作權益。而專任教師的聘期應該從81日開始,以免影響教師權益,也與法令規定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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