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公告 [ 瀏覽作業 ] :::
標題: 【全教總新聞稿】說好的特教鑑評專職化 落實了嗎? 全教總公布縣市調查結果 呼籲保障特生權益
消息類型: 最新訊息公告、新聞稿
部門別: 特委會 
最 新 消 息 內 文

 

 

【新聞稿】                           發稿日期:2025年12月10日

說好的特教鑑評專職化 落實了嗎?
全教總公布縣市調查結果 呼籲保障特生權益
為改善國內特教教師長期處於教學與鑑定評估兩頭燒的困境,並保障特教學生受教權益,特殊教育法於112年修法增置專職鑑評員額與提供合理的鑑評待遇(註1)。為了解落實狀況,全教總在去(113)年首次進行調查,結果顯示全國各縣市落實狀況與法規存有不小落差,為此也召開過記者會批判並呼籲教育部及各縣市主管機關應正視問題並從速改善,以維護特教師生的權益。
經過一年時間,為了解問題改善狀況,全教總再次就增置專職鑑評人員及鑑評待遇進行問卷調查,且為進一步了解教學現場感受,更增加了「特教教師對專職鑑定評估人員制度推動有感度調查」,以期更全面完整的呈現基層特教師對鑑評制度的實際感受,本次調查結果重點如下:
專職人力:中央補助杯水車薪 地方增置屈指可數
國教署在113年到114年兩年間共補助增置100個專職鑑評員額,對照於整體評估案量而言,可謂是杯水車薪。依法各地方教育主管機關可自行增置專職鑑評人員,但目前除了3縣市(台北市(註2)、桃園市、屏東縣,僅占13.6%)有依法自行增置外,9個縣市(約40.9%)都只依據國教署補助的員額增置,10縣市(約45.5%)甚至未依補助員額足額增置。其中,台東縣更是專職鑑評人員數掛零,而金門縣則是專職鑑評未實際執行鑑定評估工作。各縣市鑑評人員案量的部分也有很大落差,從一學年10案以下到超過51案以上的都有。
鑑評待遇:修法滿一年 落實仍未到位
在鑑評待遇方面,依據調查結果顯示,相較於去年(113),各項依法應給予的待遇,落實狀況皆有所提升,不過除了「兼任鑑評人員依法給予施測費」為100%達成外,其他各項都仍未全部依法落實。其中以「兼任鑑評人員鑑定評估工作安排於平日下班後時段、夜間或假日進行者,是否依法給予補休及課務排代」的落實狀況最差,僅有59.1%。提供鑑評待遇是依據113年8月1日施行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鑑定評估人員資格權益及培訓辦法」第12條執行,在法規公告已超過1年後卻仍未能完全落實,顯示鑑定評估人員,仍處於缺乏合理待遇的不友善職場環境當中。
蠟燭還在兩頭燒 特教師多無感
在「特教教師對專職鑑定評估人員制度推動有感度調查」方面,依據調查結果顯示,知道縣市有設置專職鑑評人員者僅58.6%,申請過專職鑑評支援的僅有10.9%,而對於鑑評工作量降低無感的則高達86.9%,顯示在目前專職鑑評人力偏低的狀況下,現場特教教師仍難獲得所需的支持,多數特教教師依舊陷於教學鑑評兩頭燒的困境中,也影響到特殊生的受教權益。 
因此,全教總呼籲教育部及各地方教育主管機關都應正視特教學生的受教權益,積極依法增置專職鑑定評估人員,並盡速落實鑑評人員待遇保障。讓國內特殊教育鑑定評估工作持續朝向專職為主、兼職為輔的方向邁進,真正落實特教專業分工,建構友善特教職場環境,讓特教學生獲得專業的鑑定評估,與完整的學習環境。
 
註1:增置專職鑑評人員依據「特殊教育法」第51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第7條;鑑評待遇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鑑定評估人員資格權益及培訓辦法」第12條。
註2:依調查結果顯示台北市現有4名專職鑑評為自行增置,並非國教署補助的10個員額。
 
說明:本調查合理待遇的向度係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鑑定評估人員資格權益及培訓辦法」第12條內容,該條文已於113年8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