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發稿日期:2025年9月19日
欺世盜名!公教「身心調適假」淪為空殼,勞工權益被犧牲
賴清德總統高舉「建構健康臺灣」與「全民心理健康韌性計畫」旗幟,於113年11月「總統府健康台灣推動委員會」指示政府應以身作則,打造友善、安全職場,並推動公務人員「身心調適假」。然而,行政院與考試院聯手修訂《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新增的「身心調適假」卻淪為欺世盜名的政策假象!每年僅3天、不需醫療證明、機關不得拒絕,表面看似進步,實則併入事假計算,與家庭照顧假爭搶7天有薪事假額度,完全無視年輕公務員平衡工作與家庭的迫切需求!
歷史教訓未汲取,生理假前車之鑑被漠視
回顧2002年《兩性工作平等法》(現行法律名稱:性別平等工作法)制定生理假,初期因併入病假計算,導致女性勞工為節省病假額度,僅約一成使用生理假。2013年修法將生理假獨立為3天、不計入病假,才真正落實權益保障。如今「身心調適假」重蹈覆轍,併入事假計算,公務員為保全事假額度,勢必犧牲身心調適假的使用。行政院與考試院無視歷史教訓,罔顧政策初衷,如此「帶頭示範」形同卸責,更斷送一般勞工爭取此假的希望!
勞工淪為政策犧牲品,身心調適假成雞肋
依《勞動基準法》第43條及《勞工請假規則》,勞工事假每年最多14天且無薪。若勞動部未來比照公務員將身心調適假併入事假,對廣大無薪事假的勞工而言,這項假別形同雞肋,毫無實質助益。賴總統的「健康臺灣」願景淪為空談,政策美意被行政官僚扭曲,淪為欺世盜名的政治口號!
學生有獨立身心調適假,公務員與勞工卻被歧視
112學年度全國高中職學生已實施獨立身心調適假,明確不計入事假,保障學生心理健康。反觀公務員與勞工,卻被困在事假框架中,毫無公平可言。大法官釋字308號闡明「公教分途、公私一致」原則,全教總強烈主張教師身心調適假應獨立為新假別,不併入事假計算;教育部應正視教育現場特殊性,帶頭修法示範。勞動部更應為全體勞工制定真正合用、可用的身心調適假!
行政院、考試院懸崖勒馬!
全教總痛批行政院與考試院政策短視,犧牲公務員與勞工權益,呼籲立即修正《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讓身心調適假脫離事假束縛,真正實現「健康臺灣」願景。政府若繼續漠視民意,這場「身心調適假」鬧劇只會讓全民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