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發稿日期:2025年8月1日
針對限制學校排課問題
全教總:教育部行政機關應尊重學校,莫當教育的豬隊友
針對教育部要求中小學最後一堂排課問題,全教總早在今年5月24日即發文教育部表達明確反對意見。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認為依據教育部114 年 5 月 2 日號函:有關 「114 年度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教育補助款考核項目」第十二項之(三)評鑑指標「輔導國中小依課綱適性發展精神開設活動及選修課程」調整評鑑細項及評分一案,要求「所屬公立國中及國小,於全日課程之最後一節課,開設具活動性質之部定課程,或具活動性、實作性或選修性質之彈性學習課程。」(下稱:全日第七節要求活動課程)並依實施校數比率計分,最高核予 2 分事項,已嚴重影響學校教學自主排課及違反國民教育法與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督導辦法所規定之正常教學。
各公立中小學校系依教育部所頒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所訂規定,依各校之師資結構、課程節數、學生學習、場地運用等因素進行課綱課程之多元排課,然,教育部要求「全日第七節要求活動課程」勢必干擾教學現場排課之自主與彈性,亦勢必影響學生學習權益。
另,教育部要求將「具活動性質之部定課程,或具活動性、實作性或選修性質之彈性學習課程」排於全日第七節之安排,亦有違教育部所推動「科科等值(沒有主科、副科之分)」、「落實教學正常化」等核心理念,恐將造成教學課程衝擊。
雖然,教育部將此評鑑項目放置於「外加評分」,但多數地方政府基於經費資源爭取與績效考量,勢必將此類指標視為必要完成項目,將干擾學校行政運作造成排課壓力,將引發罔顧教師課程安排、學生學習等權益。
全教總建議本項考核指標之設計應貼近教育現場實況,改以鼓勵彈性課程安排與實施成效以增進學習活動,紓解學習壓力,提升專注力及創造力,並促進身心健康,而不應以「排入固定課表節次」作為唯一衡量據,回歸尊重 學校自主排課、教師教學專業、聚焦學生學習之教育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