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公告 [ 瀏覽作業 ] :::
標題: 【法規快報】全教總爭取公立學校教師補休期限全國一致成功達陣
消息類型: 最新訊息公告
部門別: 法務中心 
最 新 消 息 內 文

 【全教總法規快報112年6月28日】

全教總爭取公立學校教師補休期限全國一致成功達陣
 
  • 全教總於112年3月函文主張補休期限及續行補休規定全國一致
  • 教育部112年6月28日函釋
  • 補休應於得補休事由發生後2年內補休完畢
  • 公立學校教師轉任且年資未中斷,原學校未休畢之補休得於原補休期限內至新任職學校續行補休
  • 全國一致:不同主管機關所屬公立學校或大專校院編制內專任教師適用
  • 追溯自112年1月1日起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