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保留資遣選擇性(第16條)。
#刪除違反教師尊嚴得終局停聘條款(第18條)
全教會及全教總在修法啟動開始,就極力反對「不當擴大解聘、停聘或不續聘」條件,經本會即時溝通下,刪除違反教師尊嚴等內容,得終局停聘條款。
#刪除教師兼任行政違反相關規定當然停聘(第14、15、21條)
#停聘事由消滅復職是否補發待遇差額,附帶決議請教育部研擬可行性。(第25條)
#刪除教師有擔任行政的義務、刪除教師應遵守學校章則的義務(第32條)、刪除寒暑假返校日數由教育中央主管機關訂定。
經全教會及全教總於3月7日發出新聞稿,反對教師有擔任行政的義務及寒暑假返校日數由教育中央主管機關訂定,本會訴求在3月8日獲得民進黨黨團擱置的回應,本次確認均予以刪除。
#代理教師聘期、待遇未能入法(第47條)
全教會及全教總一直以來皆主張,代理教師聘期、待遇應有一致性的規範,現階段未能被採納,本會將視情況持續進行遊說。
#幼教師準用本法規定(第49條)
草案內容可能造成幼教師被排除參與教師組織的權利,經即時向場內委員反應,本條以臨時提案通過。
本次教師法草案於108年5月1日出委員會,請各位教師夥伴,密切留意全國教師會及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訊息,了解後續二、三讀程序的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