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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教育部修教師法的連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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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修教師法的連三錯

 [蘋果投書]全教總劉欽旭:教育部修教師法的連三錯

 

文/劉欽旭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秘書長

 

繼續發展「不打擊教師士氣」的更佳處理不適任教師法令,相信這是多數老師、家長、學生的內心話,不必教育部倡議,社會持續有共識。但是,還有個更大的共識是社會以為教育部一定知道的,那就是「不要把老師都當成不適任來看」!換句話說,這個社會共識不是批評現在的制度一無是處,而是隨著資通發展與人類學習生活文化改變,稍有專業都知道要調整或是修正現有法令。

 

只是,老話一句「別倒洗澡水把嬰兒都倒了」!例如避免行政威權,保護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教評會)委員中超過一半為未兼行政教師,這是《教師法》的立法核心精神,根本就不該碰!以筆者多年面對《教師法》修正,教育部這次修法犯了三個嚴重錯誤,就算依據現在修正過的4月15日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協商原則通過,教育災難將會以不可預判的力道持續發酵,可怕的是,潘文忠部長領導的教育部,正在走向成為台灣教育發展災難製造者的歷史罪人!要擋下這列失速列車,就不得不停止正在做的錯事。

 

教育部的第一個錯誤是法條修正幅度太大。

就算親師生都支持不適任教師應該處理,但是此刻教育部有在教師心中獲得信任嗎?現在時機對嗎?這也就是說,就算是正確改革,也要看看時機和信任狀況。打個比方,蔡英文政府推動年金改革,就應該是在國家經濟政策有績效,先證明自己具有領導能力的時機,同時也要提出被多數改革對象相對信任方案,可是蔡英文政府卻沒有這麼做,結果就是年金改革未見改革成效,人民就直接宣判失敗,不論年輕教師與退休教師居然都無法接受,這個時候再講年金一定要改革,結果就是出現一個叫做討厭民進黨的多數人民。

 

教育部也以為,通常教師都會認為自己優秀,不會成為不適任教師,所以又是降低教評會的未兼行政教師比例,又同步大膽大幅度降低表決門檻,完全破壞當初廢掉教師派任制度,轉而設立教評會這個制度時,避免教師專業自主被行政威權宰治所強調的教評會比例設計,對教師法設計的精神如此無知,手法如此粗糙,令人傻眼!

 

沒錯,可能有老師支持《教師法》更嚴格,老師更是普遍更相信自己就是老師,不會犯錯!甚至多數的第一線老師,可能覺得降低教評會中的教師比例不那麼重要,所以就可以降低!?這就如同,難道多數的國人對於各類罪犯都想要從重量刑,每個人心中都好像住個警總,就是每個人都相信自己行得正做得好,不會有事!這樣,我們就真的要回到有警總的時代。基於人權不能有警總,基於教師專業自主保護與工作權尊嚴維護,不能降低教評會比例,道理是相同的!


教育部的第二個錯誤是準備親手毀了現在朝野立委認同在主管機關設立的「教師專業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專審會)。
就是全國教師會推動專審會,也擋下了不必要的教師評鑑立法,如今才有朝野立委與教育部自己,普遍都有專審會可以有效處理不適任教師的共識,教育部把專審會法源應該處理好的事,弄成一堆奇奇怪怪的事,教育部真的很有事。

 

現在的時機,教育部應該是規範地方政府必須與地方教師會合作專審會,未來,要有效處理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者的不適任教師,就是要靠各地方的專審會運作良好,讓所屬學校各類人員理解進而信任,其中最為重要的,正是透過教師會派出委員比例至少二分之一,來讓老師信任專審會的公正性。

 

同時,也要透過符合法律效果的專審會處理結果,來讓教育行政端信任專審會,努力都來不及了!專審會基本上就是一個在美國實施有成效,進而拿來台灣運用的新制度,很高興看到目前已經有台南市、桃園市、宜蘭縣、新北市等地方教師會跟地方政府合作辦理研習。

 

結果現在修正的《教師法》,除了給專審會法源,教育部居然打算在處理特定類型案件時,聘任非專審會委員的外部委員,甚至意圖分化教師組織代表,等於同時破壞專審會設計的兩層基本精神,教育部先是沒有能力訓練委員以及指導縣市層級運作,現在又修法讓專審會失去原先設計的最重要精神,如果讓教育部如此推動修法,專審會未來對教師專業自主權以及工作權的傷害,將遠遠高於教評會降低未兼行政教師擔任委員比例!教育部不僅是專審會劊子手,潘文忠部長也再一次讓自己成了教育罪人。

 

教育部第三個錯誤,也是最嚴重的錯誤是「居然相信過去未能負起提報不適任教師的校長角色,現在竟然可以自聘外部委員」。

幾乎所有教育圈的人都知道,家長團體以及其他團體也都認同,處理不適任教師最關鍵的是校長要啟動,所以,這一波《教師法》修法,可以看到校長團體相對沒有論述能力與動機,因為校長一開口,等於就是在提醒大家,校長有沒有啟動才是關鍵。


現在可好,還沒有面對人盡皆知的校長不啟動提出解方納入修法,反而開了一個樂透機讓校長可以「玩老師」,聽話的該找哪個外聘委員,不聽話的又該找哪個外聘委員,不到一天大家就都知道了。想想看社會公正人士跟誰接觸,退休校長又會占多少,一群校長互相交換名單,還有比這個更恐怖的!

 

這可不是性平案件需要性平會,這可是處理一堆不明確法律概念下的樣態行為,我們居然要這樣讓老師必須唯校長之命是從,校園民主可以宣布死亡。更何況,教評會比例正是教師法設立教評會的根本原則,先是打算破壞,破壞之後則是再給校長聘任外聘人員的絕對權力,教育部錯得徹底!


我們都以為極度愚蠢的錯誤不會發生,但教育部在2019的《教師法》修法過程中,已經發生了三次,而且正進行中,這不是教師工作權保衛戰,這是校園民主與教師專業自主保衛戰,雖然不願但卻是事實。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426/1557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