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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全教總新聞稿】全教總:幼兒園藥物事件應盡速揭露真相,停止社會耗損並重建幼教專業形象
消息類型: 最新訊息公告、新聞稿
部門別: 幼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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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稿】                           發稿日期:2023年6月17日

全教總:幼兒園藥物事件應盡速揭露真相,停止社會耗損並重建幼教專業形象
 
全教總於本月12日即對外發出聲明,針對當前幼兒園藥物事件,新北市政府應積極釐清各項疑點,並呼籲社會大眾宜冷靜判斷靜待案件真相,停止對幼托現場教育人員臆測性的負面言語。然近一週以來,案件本身不但未能釐清,反而越來越模糊,也讓幼教現場氣氛越來越詭異。
    本會近日接獲基層反映,部分縣市開始加強稽核,直接進入園所核對藥袋、託藥單,甚至質問教保人員是否知道這些藥品的副作用、功用跟可能的影響;另外,更有臺北市政府、桃園市政府及衛福部立台北醫院等都大動作引導家長,要帶幼兒去驗血驗尿,彷彿全台幼兒園的教保人員通通都是「會下彩虹藥水的毒藥犯」,讓教保人員蒙上一層不必要的污名。
【現有託藥制度已經健全,切勿汙名化教保人員】
    在本次的案件未能有效釐清之前,相關政府機關這樣擴大採檢、查核的動作,除了是讓多數教保人員直接產生不被信任的感覺與遭受負面影射之外,更讓原本就非常擔心的家長們更加焦慮。全教總認為,這樣的社會氣氛對教保環境並不健康,且部分政治人物的操作引導所影射的也絕非事實。
    回到法令層面的事實來看,依據我國目前的相關規定(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幼兒園本來就「應該建立託藥措施」,而且「醫療藥品應以醫療機構所開立之藥品為限,其用藥途徑不得以侵入方式為之。教保服務人員在協助幼兒用藥時,應確實核對藥品、藥袋之記載,並依所載方式用藥」。如果未填寫託藥單,依規定老師不得為幼兒餵藥,若託藥之用藥內容及日期與處方箋不符,教保人員也不予協助用藥。
    也就是說,現行幼兒園之託藥制度已有相當完備的法令。在這樣的規範之下,教保人員不可能執行非醫療處方箋的用藥物,如果真的有對幼兒投予其他藥物,那便是違反相關法律與倫理道德之個案,全教總亦當予以最嚴厲之譴責。
【政府錯誤的作為與不作為,已經破壞親師關係】
    然而,事發至今,新北市政府都未能說明具體的事發狀況為何,連行政單位該有的行政調查結果也遲遲沒有公布,完全無法解除外界之疑慮。而其他的地方首長與衛福部立台北醫院亦沒有站在家長與幼兒園的立場看待本件事情,大張旗鼓地採取大規模的採檢動作,使得家長及社會陷入恐慌,並讓教保人員形象受創,令人不勝唏噓,反倒讓人質疑有消費教保人員與幼兒家庭之嫌。
    目前政府與有關單位的這些作為,都已經直接或間接地在破壞教保人員與家長間的信任關係,而一旦家庭與幼兒園彼此之間不存有信任,影響最大的還是幼兒本身。
【盡速回到事件的真相,才能停止社會耗損】
    全教總重申,幼兒是國家教育的重要資產,教保人員是守護這項資產的重要關鍵,一線的幼托人員肩負著與每個家庭共同育兒與教學的重責大任,我們應當予以支持、肯定並尊重幼教專業,但面對家長的焦慮與社會的關心我們也不應該忽略。中央與地方政府之政策,應該要能促進幼兒園與其家庭的正向發展,而非造成雙方之對立。對於本次社會案件的真相調查報告,有關單位應該要盡速公布,才可能停止目前已產生的社會耗損,恢復安心安全及安寧的教保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