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公告 [ 瀏覽作業 ] :::
標題: 【全教總新聞稿】特教評鑑築起普特高牆 特教法修訂應予以廢除
消息類型: 最新訊息公告、新聞稿
部門別: 特委會 
最 新 消 息 內 文
【新聞稿】                          發稿日期:2022年12月21日
特教評鑑築起普特高牆 特教法修訂應予以廢除
    適逢「特殊教育法」(下稱:特教法)十年一次大修,而教育部的草案也已在行政院審議之中。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呼籲立法院審議時,應將草案中不符合融合教育精神的條文予以修訂,其中以特殊教育評鑑為最!
    眾所周知,本次特教法的修訂目標在於融合教育,亦即盡量讓身心障礙學生在一般環境中學習,避免過多的隔離而形成歧視和標籤化的問題。事實上,我國的特殊教育學生有95%是安置在普通教育環境之中,所謂的「特殊教育」其實就是對於身心障礙和資賦優異學生的特殊需求加以補強和滿足的措施,根本上就是教育的一環,刻意用「特殊教育」的名詞,反而造成了特殊教育是在普通教育之外的特有制度,而形成了特教、普教分立的狀態,不利於淡化普、特區別的融合教育目標。然而,特教法的問題不只在於名稱造成的誤會,更有因為特殊教育定位不明而形成的隔閡。例如:普教、特教老師的分工?經費的應用(特教經費的保障)?課程的分合等。其中,最顯而易見且無必要的就是「特殊教育評鑑」。
    正如前述,特殊教育法的目標在於融合教育,同時有95%的特教學生安置在普通學校中,所以本就不該有特殊教育獨立於一般教育之外,而應該是在一般教育環境中因材施教,並對於個體差異較大的身心障礙學生或資賦優異學生做特殊需求的補強,這才是真正的融合教育,也才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所標榜的精神。所以,對學校的校務評鑑或校長辦學績效考核本就應該包含特殊教育在內,而不應該在綜合性的學校評鑑之外,另立一個「特殊教育評鑑」,等於是把特殊教育劃出在一般教育之外,形成另一套制度,致使學校內築起普教、特教的高牆。而學校現場目前的實際狀況是,學校校務評鑑是全校一起動員,但是到了特教評鑑就變成是特教老師和輔導室的業務,正足以證明特教評鑑是學校內特教、普教間的高牆,反而讓教師認為特教是特教老師業務的錯誤印象。
    事實上,特教評鑑的不僅僅是築起普教、特教的高牆,更是一場繁重的特教文書軍備競賽,是特教老師的夢魘。全教總在106年就曾經召開記者會,指出特教評鑑把學校老師壓榨得喘不過氣,當時的呼籲只換得特教評鑑從3年一次改成4年一次,以及特教評鑑「得」納入校務評鑑。只是,幾年下來,特教評鑑依然是學校特教老師的噩夢,根據全教總在今年年初的調查,有87%的特教老師認為特教評鑑對教學沒有幫助,其中還有63.8%的教師認為不但沒有幫助,還對教學造成困擾。這種花了大錢,卻對教學現場沒有幫助的文書資料比賽,有繼續存在的必要嗎? 
    全教總要特別指出,可以理解特教的學者專家、家長團體基於本位立場,希望特教評鑑被特殊對待,但教育部站在整體教育的立場上,應該要明確評估此種獨立辦理對於整體教育的進步是否有利?!眾所周知,教育評鑑能否促進教育的進步,本就具有高度的爭議性,而從教學現場的回饋中,已經明確可知不僅沒有幫助,反而形成困擾。正如同過去各縣市都辦理的校務評鑑,現今已有一半以上的縣市不再辦理,因為花了大錢卻不見對學校有助益,因此懸崖勒馬,停止辦理。如果一般教育的校務評鑑都能如此,為何特教評鑑不能停止?更重要的是,何以特殊教育評鑑要獨立於一般校務評鑑之外,而形成普教、特教的兩個世界!
    全教總要特別指出,將特教評鑑獨立辦理,只是滿足少數人的本位心態,卻對學校和特教老師造成重大困擾,並在校園內築起普教、特教的高牆,是一種反融合教育的作為。因此,呼籲修法應該回歸到融合精神,將特教評鑑廢除,讓校園內的反融合高牆倒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