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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全教總新聞稿】全教總呼籲教育部:勿拿2歲兒童權益掩飾自己無能的托育政策
消息類型: 最新訊息公告、新聞稿
部門別: 幼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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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稿】                            發稿日期:2022年6月6日

全教總呼籲教育部:勿拿2歲兒童權益掩飾自己無能的托育政策
    教育部於上週端午連假前,突襲式預告修訂「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第2條草案,擬將2歲學齡幼兒混齡到3-4歲班級,且預告修訂日期只有七天,僅到6月9日,扣除三天連假,只剩四天時間讓社會表達意見。教育部刻意挑選連假三天做修法預告,居心叵測,讓人不禁聯想其意圖。
    針對本幼照法施行細則第2條修訂,本會近期就曾召開相關記者會,會上家長、學者與現場教師均表達反對意見,足見幼教現場對此政策之立場。全教總更於教育部相關會議上,表達強烈反對意見。
    眾所皆知,學籍界線是教育政策與資源分配的重要標準,更是衡量學童生心理發展狀態的依據。是以,2歲幼兒之身心發展與相關設備法規均不同3歲以上,故規劃為不同學籍。但本次預告修正之內容,純粹因教育部設立2歲專班量能不足,無法滿足社會需求,所以異想天開地要將2歲幼兒混齡,以此來為自己的毫無效能的托育政策解套。所以,其並非基於兒童發展最佳利益修訂,教育部此舉已損及教育學籍設立之根本意義與教育政策誠信,甚至影響幼童權益。
    如果照教育部自己的修法邏輯,可以隨便就把不同學籍的學童進行混班,還用生理年齡下去計算,那臺灣還有需要設立國中小入學籍的時間點嗎?大家就照自己想法與需求來選擇要就讀的年級就好了。
    只因教育部的無能,卻拿2歲不會表達意見的幼兒,作為政策解套換取托育的員額,更用這種三天連假突襲式的方式來公告,教育部好意思稱自己是站在兒童最佳利益思考?教育部無視幼教現場之反對聲浪仍執意修訂,實在不是一個教育部門該有的決策行為。教育部是否要改名遮羞布?
    全教總呼籲,教育部應即刻踩煞車,保持現行規定,如果這個細則修訂通過,未來在臺灣兒童權益的發展史上,就會留下一條:「111年期間,教育部因無法提供足量托育量能,所以只能犧牲2歲幼兒權益,開放混齡其它學齡以換取更多托育員額」的光榮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