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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全教總新聞稿】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 全教總發佈特效框 邀請全民響應
消息類型: 最新訊息公告、新聞稿
部門別: 社會發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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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 全教總發佈特效框 邀請全民響應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為倡議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繼418日發起「418Yes18!」網路宣傳活動,表達教師組織的支持後,於518日以「518,我支持18歲公民權」為主題,設計四款臉書大頭貼特效框。邀請支持者透過最簡易迅速的方式,傳達對此議題的關注,促使朝野政黨盡速展開修憲的實質進程,莫只停在互相喊話的階段。

 我國憲法在1946年制定時,於第130條明訂「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然而,74年來臺灣的政治及社會環境歷經相當大的變遷。首先,我們已建立了相對完整的民主制度,公民投票權對國家走向有著重要的影響。其次,隨著教育程度的提高、資訊傳遞的普及,國民的知識水準已不可同日而語。

因此,全教總認為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擴大青年參政,是民主成熟的象徵,也是社會發展的必然階段。這解釋了為什麼從1960年代起,世界上多數國家開始將投票年齡調降。鄰近的韓國在今年4月舉行的國會大選,就首次有18歲的公民行使投票權,結果投票率創下新高。

 全教總在2014年即與各公民團體發起「支持世代正義,從18歲投票權開始」連署活動,2015年共同成立「18歲公民權行動聯盟」。雖然第8屆立法院組成修憲委員會,最後仍因政黨各有盤算而破局。第9屆國會終於成功修改「公民投票法」,降低公投年齡到18歲,讓18歲公民權的運動有了初步成果。

 10屆立法委員上任,朝野政黨紛紛表態支持投票年齡下修,立法院目前已有多達10個相關的修憲提案,立法、行政兩院的院長都在國會殿堂公開表示支持,看起來最佳的修憲時機已水到渠成。但我們都清楚,修憲是具有高度政治性的議程,即便選舉權年齡修正案較無爭議,能否通過政治角力的槍林彈雨,仍未可知。

 全教總呼籲新一屆的立法委員,能勇於開創新的政治典範,朝野攜手完成這項歷史性的任務,盡速展開修憲審查程序,交由公民投票複決,讓人民決定國家的未來。

 518,我支持18歲公民權」特效框下載,請至全教總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NFTU.teac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