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公告 [ 瀏覽作業 ] :::
標題: 【會員權益】介聘育嬰與兵役留職停薪年資「可分段累計」採計至多二學期
消息類型: 最新訊息公告
部門別: 法務中心 
最 新 消 息 內 文

 

基於國家政策保障及相關法規所定國民義務,本會參與108年10月14日「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修正會議上,討論育嬰與兵役留停年資採計方式時,本會主張「應以累計方式採計,不以完整學期為限。」當時主席裁示將以函釋處理,後續全教總與相關承辦人員保持聯繫,並提供相關具體建議。

本案教育部已於109年4月8日以臺教授國字第1090032839號函解釋:「…,是類教師留職停薪期間不限完整學期始可採計,可分段累計採計至多2學期(1年),其非屬完整學期之實際服務畸零日數可併入服務年資採計,於育嬰或應徵服兵役留職停薪期間與實際服務年資加總合於六學期者符合申請介聘之資格。」
 
 
 
 
 
 
>>還沒加入全教總請洽所屬縣市工會
>>全教總line@
>>《全教總》Telegr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