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公告 [ 瀏覽作業 ] :::
標題: 【全教總新聞稿】特教人力未到位,CRPD及課綱如何推動?
消息類型: 最新訊息公告、新聞稿
部門別: 特委會 
最 新 消 息 內 文

 【新聞稿】                           發稿日期:2019118

特教人力未到位,CRPD及課綱如何推動?

近日一群國立高級中等學校特教老師聯合寫了一份陳情書向政府「求救」,指目前高中資源班的高生師比導致資源班教師分身乏術、疲於奔命,被大量行政業務壓得喘不過氣,讓他們轉職及輕生念頭。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認為分散式資源班及巡迴輔導班之設置有先天不良及後天失調之情形,基層教師之困境由來已久,呼籲教育部及各主管機關應該正視特教老師服務型態多元且複雜的事實,尊重特殊教育需求評估結果,並以增班、增師、降低生師比之方式讓服務資源到位,以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並有利於108課綱之落實。

目前特教老師的困境在於教育部未依法行事。我國特殊教育法(特教法)明定高中階段之「特殊班」每班置專任教師三人。然而,教育部在「高級中等學校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另定分散式資源班需要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二十一人以上,置專任教師一人至三人,顯然與特教法之規定不符。不僅如此,實際上學生人數、師生比不符規定者比比皆是。就以107學年度為例,「台北科技大學附屬桃園農工高級中等學校」全校設置一班,學生人數達135人,僅聘一位正式特教教師,明顯與規定不符。又如「中興大學附屬台中高級農業職業學校」安置94人、台南高工安置學生數113人,皆僅聘2位正式教師及1位代理老師,生師比皆超過31人,而其他學校生師比則普遍高於21人以上。經查,目前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分散式資源班不管身心障礙學生多寡均僅設置1班,顯然不符合服務需求。全教總不斷要求增加師資、班級,教育部均以受到中央機關總員額管控為由而拒絕,但「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第3條已經排除公立學校教職員之管控範圍,顯然行政機關只是推卸責任,完全無視特教人力遠遠不足之事實。

至於師生比的問題,依立法院98年「特殊教育法」三讀通過後的附帶決議,分散式資源班及身心障礙巡迴輔導班,國中以上教育階段每班人數應為24人,國小教育階段每班學生人數應為16人,學前教育階段每班學生人數應為10人。然而,目前國教署及各縣市的規定不一,且有許多縣市未符合特教法及立法院附帶決議所定的生師比人數,造成特教老師的教學量大幅增加,苦不堪言。

 

全教總主張特殊教育應該針對學生進行需求評估、鑑定安置,而相關資源必須到位,並於教育部相關會議不斷提出,但改善有限。加上特教的行政業務量大,教育部的行政減量、評鑑整併併未有效及於特教領域,以致第一線特教老師不僅教學工作量大,要製作的報表、資料也非常多,身心受煎熬者比比皆是。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為廿一世紀第一個人權公約,對於全球身心障礙者之權利保障有鉅大的影響。我國於103820日公布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讓我國特殊教育的方向從過去慈善模式走向社會模式,並進一步朝向人權模式邁進。因此,身心障礙學生的教育問題不僅是教育,更是人權問題;又108課綱於今年開始上路,特殊教育與普通教育有更深的連結,特教老師需要依據學生之學習需求提供相關服務並與普通班教師溝通協調進行學生內容、學習歷程、學習環境及學習評量之調整,非僅僅直接面對面的授課方式,實施特殊教育需要的是專業的投入及相關資源到位,而不再是只是照顧之慈善模式思惟。

綜合以上,本會主張:

一、教育部及各主管機關應該正視分散式資源班及巡迴輔導班服務型態多元且複雜的事實,包含直接服務及間接服務,應尊重需求評估及人力、服務資源投入方式,不應限制單一服務方式。

二、行政院應該針對推動身心障礙權利公約、108課綱及教育現場需求,放寬國立高級中等學校總員額管控。

三、短期應修訂「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第四點,廢除資源教室,學校有特殊教育學生即應設置分散式資源班,並降低生師比,並進一步中央修法統一明定分散式資源班及巡迴輔導班的人數。

四、國教署應該針對安置學生數較穩定之學校應增設資源班及補齊正式教師人力。

六、持續進行評鑑整併、文書減量,降低教師工作壓力。

註:

1.國立暨臺灣省私立特殊教育概況填報系統http://srm.aide.gov.tw/AideRegister/Anonymous/ProfileX.aspx?sid=21

2.特殊教育通報網各教育階段設班情形 https://www.set.edu.tw/static/clslist.asp

3. 特殊教育通報網特殊教育統計查詢 https://www.set.edu.tw/Stastic_WEB/sta2/default.asp

4.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S0110038

5.特殊教育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80027

6.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60041

7. 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 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44184

新聞聯絡人:全教總特教委員會主委陳杉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