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總高中職委員會訊息1070717】經本會反應,107學年度下學期因應授課節數標準調整,超過節數限制時,免報署備查。
經全教總長期努力,5/14教育部修正「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第2條、第16條條文,完成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科科等值最後一塊拼圖,調降實習科目分組教學基本節數。
全教總關注會員勞動條件,推動科科等值,繼107年8月達成調降健體、藝術等領域節數後,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科科等值的最後一塊拼圖,108年5月達成調降實習科目分組教學的節數,全教總終於達陣到位了!
全教總隨即於5/15發函國教署,要求因應學期中發布,配合實施日期回溯至1080201,107學年下學期超過「高級中等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超時限制情事,應予特殊情形處置放寬對待,並函知所屬高級中等學校以為憑辦。
國教署於7/10以臺教國署高字第1080057377號函,函知各校上述情況免再報署,該署核准照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