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退休生效,年終考核無從晉級,怎麼辦?全教總為你爭取到了!
107年11月27日全教總行文教育部主張:「教師尚未支年功薪最高級者申請退休生效,在職最後一年之年終考核無從晉級部分,建議比照已支年功薪最高級者,晉級部分改核給一個月薪給總額之考績獎金。」,107年12月5日國教署函復:「本案尚在研議中,再另案函復貴會。」
全教總辦理107-2高級中等學校教育政策與議題研討會,提案:「教師尚未支年功薪最高級者申請退休生效,在職最後一年之年終考核無從晉級部分,建議比照已支年功薪最高級者,晉級部分改核給一個月薪給總額之考績獎金。」國教署回應研議中。
教育部108年5月6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70166646B號令解釋:「核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該晉級無法執行部分從寬改發一個月獎金。」
完整核釋令請參考 https://s.yam.com/2HpJ3
#有溫度的組織一群關心你的夥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