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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全教總新聞稿】全教總呼籲正視弱勢學生打工權益保障
消息類型: 最新訊息公告、新聞稿
部門別: 文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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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發稿日期:2017516

全教總呼籲正視弱勢學生打工權益保障

 

日前媒體報導台大盧姓聽障學生至飲料店打工,因接顧客來電下訂單的工作不順利,造成勞雇雙方的不愉快,事件躍上媒體版面。

全教總認為身心障礙學生打工權益應予正視,教育部和勞動部應將身心障礙學生校外工讀視為準就業,訂出雙方共同分工合作執行的方法,以減少紛爭並保障弱勢者基本權益。

全教總指出,身心障礙者能自行找到工作,不需尋求政府就業協助,這是教育的成功讓學生有自信的面對自己;而企業雇用身心障礙者,更是業者公平對待任何一位有求職工作需求者的展現。

但是,本來是一樁美事,卻因政府沒有充分的教育勞工和企業,而徒增紛擾,以本案為例,當工作內容、工作要求或工作環境出現問題時,雙方在第一時間可以請求誰的協助?

按理,盧姓學生是學生身分,其請求協助對象應是學校學生輔導室的資源教室,雇用單位(企業)其請求協助對象則是在地勞工行政單位。問題是,學生輔導室是否有此就業輔導專業?地方勞工局處能否實際協助面臨問題的學生和企業?

全教總指出,目前教育部和勞動部對身心障礙學生的就業協助,顯然存在漏洞,必須儘快彌補,例如,此次案例盧姓學生由於並非將要畢業的學生,就無法適用教育部與勞動部的轉銜系統,全教總呼籲教育部和勞動部應將身心障礙學生校外工讀視為準就業,有就業輔導的服務,以減少紛爭並保障弱勢者基本權益,創造雙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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