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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全教總新聞稿】教師退撫逐條審查 全教總:朝野委員應嚴審法案並接納建議
消息類型: 最新訊息公告、新聞稿
部門別: 政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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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發稿日期:201758

教師退撫逐條審查  全教總:朝野委員應嚴審法案並接納建議

  立法院法制委員會上週已初審通過《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週一(5/8)教文委員會、法制委員會將聯席審查《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

檢視初審通過的公務人員年改法案,有不少條文出現疑慮,不少公教人員因此對年改更不具信心,在兩委員會即將聯席審查教育人員年改法案前,全教總特別召開記者會,針對法案內容提出具體建議,要求朝野委員嚴審法案,並回應全教總提出的訴求,接納全教總所提建議。

一、  改革節省經費全數倒入退撫基金。

     全教總一再主張改革不是讓政府得利,所有經費均應回歸公教退撫基金,惟上週初審通過的公務人員年改法案,僅保留中央政府部分,並未全數倒入退撫基金。

     全教總再次強調,年改是退休制度永續方案,不是政府賺錢方案,改革所節省經費全數挹注退撫基金,符合確定給付制精神,全教總要求教文、法制聯席審查時接受全教總建議,通過「政府節省經費,全數挹注退撫基金」文字。

二、教師退休60起支不妥,宜改為85(年資+年齡)制。

    全教總認為官版中小學教師60歲起支方案,不符家長期待,嚴重阻礙師資新陳代謝,全教總堅決反對中小學教育人員60起支方案,建議國會朝野黨團考慮其職業屬性,中小學教育人員宜改為85(年資+年齡)制。

三、已退、在職不應雙重標準,建議維持一致。

    年金改革應採取公平一致標準,但行政院方案卻是對已退、在職採取不同標準,包括退休金計算基準、補償金給予,均出現雙重標準,全教總主張改革標準應該一致,補償金一次給付應與已退者相同,退休金計算基準,在職人員亦應與退休人員標準一致,避免產生爭議。

四、所得替代率造成年資不公,應往上做調整。

    按退休制度原理,有多少年資就應累積多少給付,目前各年改版本均以設定所得替代率上限的方式扣減退休給付,造成年資越久,扣減比率越高,這和鼓勵久任,延後退休年齡的做法背道而馳。全教總建議,應破除替代率迷思,打開替代率天花板,讓年改回到公平合理的主軸。

 

五、不宜將公保年金與退撫所得掛勾,形成二個保險僅能領取一種之狀況。

   目前公保並無財務問題,且在給付率低,年金給付須等到65歲才能請領的條件下,年金化對於公保財務的壓力不會比一次請領來得大,並不會影響公保財務,所以不應該併入所得替代率。

六、月退休金調整機制不明確,建議修正。

    針對月退休金調整機制,官版授權行政院會同考試院視退撫基金盈虧、國家整體財政狀況、經濟環境及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全教總認為政府係軍公教人員雇主,負有保障員工退休權益之責任,不應以國家財政狀況等理由任意調整退休人員退休金、或遺族月撫恤金或遺囑年金,建議刪除《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第67條「退撫基金盈虧、國家整體財政狀況、經濟環境」等文字。

七、另立新基金或分戶設帳。

    為避免中青世代繳付基金提補舊債務,導致日後仍無法領取適切退休金,造成年輕世代對基金不信任,改革後應以設立新基金或分戶設帳方式,確保現在職人員繳付之基金費用仍用於現職人員。至於現有退撫基金,則由國家負最後支付責任。

    年金改革已經進入最後階段,全教總與各地方工會正加緊拜會朝野委員行程,目前為止已拜會以下委員:王定宇、江永昌、何欣純、吳秉叡、李昆澤、李俊俋、邱志偉、周陳秀霞、林岱樺、林俊憲、林為洲、林淑芬、林德福、柯志恩、柯建銘、段宜康、陳其邁、陳亭妃、陳學聖、陳素月、張宏陸、張廖萬堅、張麗善、許淑華、許智傑、葉宜津、費鴻泰、黃昭順、黃偉哲、黃國書、楊曜、管碧玲、蔡適應、蔣乃辛、趙天麟、劉建國、劉櫂豪、鍾孔炤、蘇巧慧、蘇治芬(以姓名筆畫為序),呼籲朝野委員接納全教總建議,讓年金永續、世代共榮。

 

新聞稿

▲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

▲臺南市教育職業工會理事長侯俊良

▲新竹縣各級學校產業工會理事長林毓淳

▲全教總副秘書長羅德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