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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全教總新聞稿】全教總反對「實驗」三法變成「普遍」三法
消息類型: 最新訊息公告、新聞稿
部門別: 文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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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稿                          發稿日期:20161222

全教總反對「實驗」三法變成「普遍」三法

據報載「教部提實驗教育三法修正  放寬擴大辦理」,教育部擬放寬同一教育階段內公立實驗學校佔總學校數比率,從10%提高至33%基於教育政策推動,對教育現場及人民權益均產生重大、長遠之影響,本會反對「實驗」三法變成「普遍」三法,本會強烈建議教育部此時應即刻啟動實驗三法實施兩年以來之各項法制化與教育實施成效,進行評估研究,現階段實不應再行放寛實驗教育辦學學校總量之上限。

本會立場,說明如下:

一、政策需有合理性與評估

實驗教育三法於10311月迅即公告實施,至今方兩年光景。目前我國實驗教育三法的實踐,仍處於起步階段,相關法制統整工程尚在進行中,政府不應在進行實驗教育各內涵類型化研究成果與執行成效報告前,再推動修法將同一教育階段內公立實驗學校佔總學校數比率,從10%提高至33%本會認為,此一政策決定,若無合理性評估依據的資料,恐使教育政策淪為「喊價式的口號」。

二、實驗教育應秉持實驗教育之本質與精神

實驗教育係為鼓勵教育實驗與創新,依據特定教育理念,將審慎推動與來回修正所獲得之具體成效,作為促進教育發展之動能。因此,實驗教育不等於是因地制宜辦理學校特色之特色學校,亦非如雙語教育等規避常態編班藉口之巧門,實驗教育的重點即在「實驗」,一旦大幅開放提高至33%,即趨於普遍性實施而已非屬實驗教育。本會主張,辦理實驗教育應秉持實驗教育之本質與精神。

三、多元化才是實驗教育的正辦

辦理實驗教育有公辦公營、公辦民營、民辦民營等多種多樣的方式,而非只採公辦公營一元化推動,其無助教育之多元化存在。政府應鼓勵私人採取各類型辦理實驗教育之方式,而非冒然在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中放寬公立學校辦理實驗教育之學校總額。高教全面開放後產生難以解決之各項教育災難,其殷鑑不遠,政府更應以穩健方式,審慎推動實驗教育政策。

實驗教育的當務之急,是重質、求好,而衝量、求多,推動穩健教育政策,教育品質為要的考量,才能真正辦好實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