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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全教總】公保法修正的Q&A,13-20
消息類型: 最新訊息公告
部門別: 政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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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保法修正的Q&A,13-20(共有20)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2014.01.24

 

13、曾在私校服務過幾年,現在在公校服務,未來給付怎麼算?

因為公校的公保年金尚未實施,所以先不必擔心,大原則是「服務在那裡,給付就在哪」而私校公校都屬於公保,所以都由公保準備金支付,由於私校服務年資的退撫是由私校退撫管理會負責支給,給付較少,那段年資的公保如果再用0.75%算,比較吃虧,因此組織未來會主張:那段年資的給付率能要比0.75%還高,因為在第18條留有空間(該天花板對有私校年資的公校老師來說,絕不可能達到!所以有爭取空間)。所以目前公教要等第二階段再處理,也是好事。

 

145430年,我能領到年金嗎?

如果是公教人員,要等下一波修法(和大年金改革一起處理)後才能處理;如果是私校教師可以先退休等到55歲再領,或是退休就開始領,但必須往後都打96折。

 

155827年,我要如何領到年金?

如果是公教人員,和上一題一樣,如果是私校老師,可以有三種選擇:第一是先退,等到兩年後領取年金,第二是領取減額年金,將27年年資算出的年金額度打92(每早於年金條件一年減4),從退休時開始領,第三是一次給付(每一年資得1.2),由個人需求評估。

 

16、如果被資遣或主動離職,有年金可以領嗎?

公保本來就是離職、資遣或退休都有給付,但要領年金給付的條件較高,所以資遣的人若是符合年金條件,當然可以領基本年金(例如6120年,遇到資遣可以領年金),但若是在私校,建議改辦退休更划算,因為資遣或15年以上離職者只能領0.75%的基本年金,退休者才能領到1.3%;在公校則通通都是0.75%。

 

17、離職領走一次給付,未來在勞保退休還能回來領年金嗎?

94年修法以後,公保被保險人離職時,可以選擇領走一次給付,也可以不領;一旦領走後,未來當然不會有年金給付;不領走而保留者,當然當他後來在其他社會保險達到可領取年金條件時,可以回來公保領一次給付或年金。

 

18、公保法在怎樣的政治氛圍下三讀?對遊說者有何啟示?

民國102年下半年社會議題令人目不暇給,1985、大埔拆房、爭同志婚與反同志婚,在政治上則有馬王政爭、倒閣案、監聽案,在環保上有看見台灣紀錄效應、日月光、食品安全出包。但是從七月底,本會跌破眾人眼鏡,成功促成公保法擠入第二次臨時會,就是在向兩黨宣示:這個案可以不被其它年金案綁在一起;十一月中,行政院長答詢完畢,本會便從兩大黨中央發動決戰,以串珠者的心態一步一腳印,逐一克服五種障礙,失敗不是不可能,但能成功絕無僥倖。

 

19、從近日地政士法的覆議來看此次公保法的三讀,有何意義?

房屋實施實價登錄後,地政士當然有些委曲,但是就算朝野都沒意見,只要牽涉到公平正義,甚至即使是修法三讀後,都可能遭到行政部門覆議而一切歸零。 一般團體會努力遊說熟悉的立委,有時集中在同一政黨,成熟的團體會遊說朝野各黨,但是要使案子能放心的過,一定要溝通好行政單位,以公保法來說,主要是銓敘部其次是教育部、主計單位及人事行政總處、勞委會,組織只有戒慎恐懼、唯恐掛一漏萬才能成功,如果光拿某立委、某黨的支持,就以為高枕無憂或跟會員炫耀戰功,枉顧行政部門的疑慮與媒體的態度,難保不會功虧一簣。

 

20、很多人都宣稱他們推成這個案子,全教總的態度是甚麼?

本案是本會期通過的大案之一,是整個公保法修正而非單條修正,加上有100年的慘痛教訓,要能成功必需有更多力量的結合,除了本會串起的各種力量之外,部份校長也以自身的人脈做了一些努力,當然是事實;但對於部份團體將公保法三讀簡化成他們顧問兩三天的努力,我們認為只是在侮辱群眾的智慧;對於特定團體在過程中經常釋出片段的訊息,一再企圖干擾修法,則深感痛心。然而,歷史證明:付出心力越多的組織,將來可以累積的經驗越多!我們相信: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一定理解--為甚麼我們在第一時間可以列出長長的感謝名單?為甚麼我們可以在十天內寫出這麼多的說明文字?可以回答許許多多的諮詢?本會和縣市會員工會將在組織內總結本次全部經驗,結合會員打好下一場仗。

 

 

【全教總】公保法修正的Q&A,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