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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團結真有力 努力終有成~私立學校教師薪級應依公立同級同類學校教師標準辦理
消息類型: 最新訊息公告
部門別: 私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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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文宣部
    自台南市崑山中學爆發苛扣教師薪資,惡意降低教師勞動條件以來,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在第一時間即給予崑山會員教師關懷與協助,全教總自成立以來多次公開要求私校必須公共化,教師薪資不應任意打折,並自9月24日起共召開三場記者會,發出四則新聞稿如下:
1.9月24日:反對「假退場、真圖利」私校公共性不容被扭曲為退場獲利了結
2.9月25日:譴責李鴻源為私校退場爭議恐嚇社會
3.10月1日:看!誰把私校推到懸崖邊?崑山中學教師現身說法
4.10月22日:私校禿鷹手法大公開,射鷹良弓報乎大家知
    全教總公開揭弊,獲得媒體大幅報導,輿論痛批不法的私校經營者,不僅如此,這段時間也積極與朝野相關委員連絡,要求國會積極監督,並於9月30日與教育部長蔣偉寧座談時,將私校監督問題列為提案,蔣部長允諾積極處理。
    全教總與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的努力終於有了初步的成果,教育部將限期崑山中學改善財務缺失,未改善前,先凍結本學年的獎補助款,下學年的招生名額也暫不核定,未來若檢調查出學校公款流入董事私人口袋,將追究刑責,並依私校法向法院聲請解除涉案董事或董事長職務,甚至解散、重組董事會。
    10月24日,教育部針對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做出核釋,要求私立學校教師薪級架構及起敘標準,應依公立同級同類學校教師標準辦理,其薪額給與之月支數額,應不低於公立同級同類學校教師標準。並應將支給數額標準納入聘約,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在未與教師協議前,不得任意變更該支給數額標準。
    教師組織的共同努力再次證明,在這教師勞動條件急遽變動的年代,教師工會是維護師生權益最為有力的組織,尚未加入工會的教育同仁,不要遲疑、別再觀望,請即刻加入工會。
行政院公報
教育部令
中華民國102年10月24日臺教人(四)字第1020145899B號
    一、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第33條第4項規定,私立學校教師薪給準用公立同級同類學校之規定辦理,衡酌其規定之意旨在衡平同屬教育工作者之私立學校教師待遇,以保障其生活,並鑑於本(年功)薪即為各等級教師領取之基本給與,爰核釋私立學校教師薪級架構及起敘標準,應依公立同級同類學校教師標準辦理,其薪額給與之月支數額,應不低於公立同級同類學校教師標準。私立學校未符規定者,應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八月一日前調整完竣。
    二、私立學校就教師本(年功)薪以外之其他給與,得衡酌公立學校教師支給數額標準,教師專業及校務發展自行訂定,並應將支給數額標準納入聘約,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在未與教師協議前,不得任意變更該支給數額標準。
    三、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未依本解釋令規定辦理者,依私立學校法相關規定,以違反教育法令論處。
部 長 蔣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