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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加班費性質之鐘點費列入免稅項目疑義Q&A
消息類型: 最新訊息公告
部門別: 政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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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費性質之鐘點費列入免稅項目疑義QA

各位老師:

    有關加班費性質之鐘點費列入免稅項目一案,經本會一年多來的努力,全案已經底定,惟近日仍有教師提出相關問題,本會再次說明如下:

 

一、什麼層級的學校適用?

A:高中職、國中、國小、幼兒園均適用。有特定人謠傳本案只適用國中小教師,明顯是刻意誤導,本會再次說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均適用。

 

二、何時開始實施?

A:民國101年之加班費性質鐘點費即可列入免稅項目。

 

三、為何學期中每月最高免稅70小時,寒暑假卻分別只有252515小時?

A:在本會爭取以前,所有教師均無加班費免稅之優惠,然而本案也絕非輕而易舉之事,雖有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召委費鴻泰委員多次居間協調,但財政部與教育部考量公務員與勞工實際免稅狀況,對寒暑假期間之免稅時數極為堅持,經再三協調,兩部方同意前揭免稅時數。

依此規定,中小學專任教師全年度之加班費免稅時數已達695小時,遠遠超過一般勞工與公務員標準,本會已盡最大努力,不負會員所託。

 

四、為何正常課間之超時鐘點費不能計入免稅?

A因為所得稅法規定,只有「為雇主之目的,執行職務而支領之差旅費、日支費及加班費不超過規定標準者,及依第四條規定免稅之項目。」方能不計入薪資所得,因此,上班時間的超鐘點費依規定就必須申報所得稅。

 

五、為何兼行政同仁寒暑假期間的鐘點費不能計入免稅?全教總是否厚此薄彼?

A:因為對兼行政同仁來說,寒暑假是正常上班時間,依所得稅法規定,上班時間的鐘點費無法計入免稅,這是法律明文規定,全教總再怎麼爭取教師權益,也無法逾越法律規定。

特定團體既無力爭取加班費免稅,卻又無視法律規定無限上綱,甚至因此抹黑組織,分化專任教師與行政同仁,老師們應該加以譴責。

 

六、哪些項目屬於加班費性質之鐘點費?

A:如最新中小學及幼稚(兒)園教師加班費性質鐘點費一覽表

(另附100.05.30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教職員工支領各項給付徵免所得稅一覽,本表如與上列項目有牴觸,則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