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課包括兼任行政教師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100.10.14
1. 在課稅配套案中,從95年初的四項方案中,減課部份就以全部國中小幼稚園教師為對象,包括兼任行政之教師在內。
2. 某些團體或因不了解,或因特別目的,過去一再宣傳減課不及兼任行政工作之教師,但這完全不是事實!
3. 經過教育部再三確認,上述原則不變,惟因要頒布(修正)「國民中小學教師授課節數訂定基本原則」為「國民中小學教師授課節數基準」,把兼任組長、主任減兩節之上課節數一併放進去,目前教育部已開過兩次會,正在完成內部法制程序,待完成後則應儘快發布。
4. 待教育部完成內部法制程序後,各縣市政府須依教育部所定「國民中小學教師授課節數基準」及100年9月20日發布之「調整授課要點」,訂定各縣市因應學校班級規模更細部之教師授課節數表,這部份各縣市政府應邀各縣市教師會或教師工會研商之。
5. 本會將持續追蹤中央對每縣市的金額,能依人數核發確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