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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全教會新聞稿】國際教育組織(EI)聲援台灣教師爭取五一國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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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發稿日期:2021429

國際教育組織(EI)聲援台灣教師爭取五一國定假

五月一日為國際勞工節(International Workers' Day),是全世界肯定勞動者對社會的貢獻、彰顯勞動人權價值的重要日子。然而五一這天當台灣大部分勞工休假時,教師卻被排除在外,無法享有同等的權利與保障。

長久以來,台灣因一紙法規命令,只有適用勞基法的勞工得以放假。依據內政部的法規命令「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5條第2項限制「勞工」才能享有勞動節放假,適用此命令之「勞工」若依勞基法第2條的定義,為「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然第3條又以「經營型態、管理制度及工作特性」等因素排除適用勞基法有困難的行業,教師因此被排除在適用範圍之外,造成勞動權益上的差別待遇。

侯俊良理事長表示,勞工理應涵蓋公私部門、不分職業的受僱者,享有相同或同等之勞動權益及保障,因此教師之勞動人權不應受到差別待遇。本會為國際教育組織(Education International,簡稱EI)之正式會員,秘書長David Edwards已正式致函總統府與行政院,支持本會訴求,要求台灣政府應將五一勞動節定為國定假,同時與教師工會代表協商勞動條件,使台灣教師享有更完整的勞動權益。

李雅菁副秘書長則談到,本會自2019年起即積極推動「勞動不分你我他,五一改為國定假」,成為五一大遊行共同訴求之一。當時本會訴求獲得立院跨黨派支持,媒體紛紛報導,內政部長徐國勇亦回應將召開跨部會會議進行協調。事實上全世界超過85個國家已將勞動節訂為國定假,台灣民眾也普遍認同只要做好相關配套機制,教師身為受薪勞工也有權利於勞動節休假。

幼教委員會主委楊逸飛從現場教師的觀點表示,勞動節休假不一致導致困難的狀況在幼兒園特別明顯,教保員、廚工、甚至食材廠商都因適用勞基法而休假,教師卻需上班,還要提前規劃好代理人員、幼兒餐點、甚或是自己孩子的照顧問題。他認為我們國家沒有樹立對勞動者、勞動價值一致性的尊重,礙於法令便宜行事,造成學校教師、家長與幼兒作息混亂。他強調教師也有權享有勞動尊嚴,五一勞動節應該訂為國定假!

本次記者會特別邀請EI亞太首席執行長安南,現場以視訊連線方式與會致詞。他嚴正指出,台灣教師與公部門雇員不適用於五一勞動節休假是明顯不公,也象徵著法制結構上的差別待遇。民主國家的人權保障不是只有選舉權,每位公民與勞動者享有同等人權的權利更應受到保障。教師啟發我們的下一代、影響國家未來的發展,以追求公眾利益、推動社會公義、捍衛公共教育為使命,是無可取代的專業。EI全力聲援全國教師會五一國定假的訴求,要求台灣政府盡速修訂相關法令,讓教師享有完整的勞動人權。

新聞稿EI GS David Edwards中英國際聲援聲明

EI GD David Edwards_May Day Supportive Statement_NTA_Taiw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