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總及所屬地方工會完成爭取自101年起教師加班費性質鐘點費得定額免納所得稅,學校在每年1月初,會結算個人上年度總所得,一般會由出納列出所得清單供教師核對,再向轄區稽徵機關申報,全教總提醒會員留意所得明細表是否有免稅事項,以及記得保留單據作為所得稅申報列舉扣除使用。
另外,經全教總爭取109年起放寬老師所得稅申報必要費用減除範圍,包含:職業專門服裝費、進修訓練費與職業上工具支出,相關說明請點選以下連結(內容有:賦稅署QA、薪資費用申報表及說明、薪資必要費用項目適用範圍及認列方式)如有相關適用上疑義,也可以點選下列說明連結進入賦稅署專區,找尋所轄稅務機關並致電向諮詢窗口詢問。
請點選➨ 定額扣除加班費性質的鐘點費
請點選➨ 列舉扣除必要費用 (教材、參考書、研習進修課程及職業所需工具費用、職業專用服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