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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聞稿】肯定「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朝科科等值修正 技高實習科目分組教學基本節數應比照調降
消息類型: 最新訊息公告、新聞稿
部門別: 高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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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教總新聞稿】                     發稿日期:201888

肯定「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朝科科等值修正
技高實習科目分組教學基本節數應比照調降

經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簡稱全教總)長期爭取,教育部昨日發布新修正「高級中等學校每週教學節數標準」,除配合因應108新課綱之實施新增相關規定外,呼應科科等值,調降原本每週基本教學節數偏高之領域或科目,包括藝術、生活、健康與體育領域等教師之每週基本教學節數,從原本每週18節調降為16節;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每週基本教學節數各組距標準亦較原來標準調降1節;導師擔任學科教學研究委員會召集人之每週基本教學節數也納入減授2節之規定。對於前述之修正變動,全教總表達肯定與支持。

「科科等值」是全教總多年努力爭取的價值與關注議題,過去常以主副科來區別,偏重於升學考科,以致節數標準不一。這種假設當然禁不起檢驗,每一科同等重要,老師也同樣要花很多心力備課,擺脫升學導向回歸教學專業考量,一致的節數標準是應該的。全教總主張,每個負責任的老師都肩負個別輔導與教學目標的達成,因應108新課綱適性揚才的目標與未來學習歷程的重視,教育部願意將標準改為一致,值得肯定。

惟此次修正,技高實習科目分組教學之每週基本教學節數仍未比照調降,維持18節,相較新課綱實施後國、英、數得實施適性分組,並未有節數標準的變動,技高(高職)實習科目分組與不分組教學卻仍有著不同的節數標準,顯然是有忽視與輕技職之嫌,全教總強烈主張應於新課綱實施前,比照其他科目再修標準,予以調降實習科目分組教學之節數標準。其次,以下兩點建議教育部亦應併同再考量:

(一)  高級中等教育法施行後,進修學校已轉型為進修部,不再校中有校,進修部就是學校組織的一個單位,與教務處、圖書館相同,兼任進修部行政職務之教師其基本節數應與其他處室一致性處理。

(二)  生活領域之輔導相關科目,學校應以學科教師專長授課,因應學校需求由專任輔導教師協助授課,其基本節數應回歸以學生輔導法第十三條之規定處置。

末,全教總呼籲各直轄市、縣市教育局處,隨同教育部修正國立學校節數標準,呼應科科等值之精神,參酌國立學校之修正事項,從善如流立即修正發布所屬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之教學節數標準,與國立學校於107學年度一同適用,以避免一國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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