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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有關公保法修正三讀的說明(三)
消息類型: 最新訊息公告
部門別: 私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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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保年金的說明(三)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2014.01.16
何時會日出實施呢?
立院通過公保年金制度前,已由承保的台銀公保部在軟體及作業上準備兩年多(是以所有被保險人都上路來規劃的)所以稍加修改後,最晚會在八月一日起實施,唯我們會要求儘量再提前,由於已追溯到99.01.01可以適用,可說原則上不會影響權益,拜託大家再一點耐心。
一般夥伴的費率會增加嗎?
在100年底,公保的第五次精算報告是以3.5%折現率的假設來估算,做出各種給付所需的費率成本,因為那是以全部年金化、但一半人選擇年金給付來推算,所以現在我們會要求:應根據最新的修法結果來重新推算新費率,才是未來會調整(調高或調低)的依據,且折現率應擺脫97~99年這段收益低潮期的氛圍,重心設定適當值。本會及本會派出之公保監理委員將會明確發函及發言要求。也因給付內容不同,公校私校的新費率也會開始不相同,沒有人會用到其他類被保險人的準備金。
私校及私校夥伴的費用會增加嗎?
私校如果會增加費用,也是為了能留住人才,所以會因為新年資費率調高而增加人事費用並無不妥(會因此而須為每人每月增加1000元),而99.01.01以後退休人員的超額年金(1.3-0.75=0.55%)的一半將由學校負擔,每一退休人員也會增加私校4000多元負擔,但因為換成新老師或減班科系退場縮缺,也會減輕私校的人事費負擔,由於其他公保年金和退休金都不是由私校在給付 (因為已在平時提撥,所以整體而言,是不增加負擔。但會加速新陳代謝。個人部份,在新年資部份會增加,必須等到重新精算後再確定幅度。
公勞保年資真的併計嗎?
為利於國人生涯轉換,本次有處理了公保勞保年資要併計,因為年資分屬不同準備金,所以大原則是「年資並計、但分別給付」,在哪個保險投保的年資,就由那個保險給付,沒有誰佔誰便宜,尤其是像公保十四年勞保十四年的情形,將來也可領年金,勞保將確定搭配修法。唯因主管機關對超額年金的設計較複雜,將來還要化繁為簡,以免損及離職或資遣人員的權益,將來會再做二度修法處理。
聽說有物價指數條款?
經過本會99年的指正,修法後有爭取到年金的物價指數條款,是參照勞保條例65-4訂定,只是多了兩院權衡的空間,條件是物價指數累計增減5%以上時。
公教退休轉到私校,其公保負擔有甚麼改變?
上個月私校退撫條例通過三讀修正,公校轉私校者,其私校退撫提撥的政府部份不再負擔,改由學校負擔(即學校負擔提撥費用的65%);本次修正,對公教退休轉到私校者,其屬於政府部份亦不再負擔,但由個人負擔(即個人負擔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