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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防疫】居家隔離3+4 師生同調不到校
類型: 【教育法體系】【各級學校】【差勤請假】
內 文

 

  1. 家長如果是陪同隔離,會被開單列管,自然符合防疫隔離假之規定。
  2. 家長如果是自發性、不接觸的陪同照顧,符合防疫照顧假之規定。(參考教育部111年4月26日函文說明段二。)
  3. 家長防疫隔離假之給薪或補償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三條規定辦理;防疫照顧假期間則不支薪。
  4. 3+4天依據CDC新聞稿係居家隔離天數;4天期間係有條件的必要性外出,按其意旨仍為居家隔離期間。
  5. 教師如為居隔對象或家長,學校應可依據相關指引及教育部111年4月26日函文說明段一,彈性居家辦公實施遠距教學,蓋不生請假事宜。
相關連結
 

1.教育部111年4月26日函

2.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4月25日新聞稿

4.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111年4月22日修正)

5.教育部111年5月3日函: 因應防疫所需,請貴府(局)協助發放縣市轄內大專校院以下學校(含國、私立)、幼兒園及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之教職員工生(須為密切接觸者)「快篩試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