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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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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1年4月28日函
指揮中心為保全防疫量能與韌性,自111年4月26日起調整居家隔離天數,實施「重點疫調」及匡列密切接觸者,請配合協助相關防疫措施如說明(含QA)
(詳細資訊請向下閱讀 二十三、110學年度校園防疫 項目下 教育部1110428函 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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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請點選
一、公立各級學校教職員於學校停課、補課期間之出勤相關規範 請點選
二、防疫期間公立學校教師請假說明 1100708版 1100909版 1110110版 請假證明 (人事總處新聞稿)
三、109學年度高中以下校園防疫工作注意事項 請點選
四、自110年5月5日起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假 疫情指揮中心函 人事行政總處函 教育部函
五、 第 二 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第 三 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110年5月21日公告)
第 三 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110年5月28日公告修正)
第 二 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110年8月10日公告修正)
第 二 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110年8月24日公告修正)
第 二 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110年9月24日公告修正)
第 二 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110年10月6日公告修正)
第 二 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110年11月2日公告修正)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111年4月27日公告修正)
六、 自主健康管理對象應遵守及注意事項 1100301版 1110307版
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 1110307版
自1110512起,居家隔離/檢疫對象如快篩陽性,經醫事人員確認即為確診 1110505
七、調整居家隔離天數及相關防疫措施 1110426
調整密切接觸者匡列以同住親友為原則 1110508
自5月17日起, COVID-19確診個案同住家人已完成3劑疫苗接種者,可免居家隔離,改進行7天自主防疫
八、COVID-19確診個案與接觸者自主應變機制 1110418
相關子法
一、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 請點選
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員工防疫隔離假薪資費用加倍減除辦法 請點選
三、勞動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勞工紓困辦法 請點選
重要權益及校務運作摘要整理 教育部防疫期間公文及相關通報彙編
一、108學年度各高級中等以下第2學期調整開學及上課日乙案 公文
最新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調整授課方式實施標準 1110513版 1110528版
十三、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 協助專區
十五、學校單一班級停課,該班教師非屬確定病例或非與確定病例接觸,補課期間出勤 發文 回文
二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09學年度第二學期延後開學可能問題及因應 請點選
二十一、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5月11日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二級,學校配合措施 :
二十二、110年5月18日教育部公告:自110年5月19日(三)起至5月28日(五)止,全國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停止到校上課
(學生居家遠端學習不到校,線上教學為正式課程,暑假期間不另行補課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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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職員工以到校為原則,學校可依其網路頻寬、數位設備等資源情形評估,自行配置教師到校或採居家線上教學之人數。其中,教師採居家線上教學者,可採同步、非同步或混成線上教學方式,並應以下列情形為優先:
1.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或有同住家人實施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
2. 居住疫情警戒第三級區域。
3. 需於不同之疫情警戒區域間通勤者。
4. 懷孕者或有12歲以下小孩需照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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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5月19日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三級
教育部1100522通報 「雙北地區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之行政人員(含行政人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技術人員及工友等),擴大實施居家辦公之比例原則為二分之一」
◎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5月25日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至6月14日
◎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6月7日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至6月28日
教育部1100607通報 「109學年度第2學期停止到校(園)上課之期間,延長至110年7月2日止 (高中以下學校休業式),學生改採居家線上學習」
教育部1100607函 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疫情延長學生停止到校上課,採居家線上學習期間至110年7月2日(星期五)
◎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6月23日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維持至7月12日
國教署1100629函 高級中等學校如於暑假期間(如暑期課程、社團活動、轉學考及其他各項招生考試等),請強化並落實相關防疫措施
◎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7月8日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維持至7月26日
◎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7月23日公布自7月27日至8月9日調降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二級
二十三、110學年度校園防疫
◎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8月9日公布自8月10日至8月23日疫情警戒標準維持第二級
教育部1100820函 後續衍生快篩陽性教職員配合PCR檢測等候期間假別、代課費用及快篩試劑費用支付等問題因應
◎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8月21日公布自8月24日至9月6日疫情警戒標準維持第二級 相關管制規定
◎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9月6日公布自9月7日至9月20日疫情警戒標準維持第二級 相關管制規定
◎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9月19日公布自9月21日至10月4日疫情警戒標準維持第二級 相關管制規定
教育部1100924 函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含資賦優異)班110學年度專長領域課程教學活動因應嚴重特殊傳染肺炎防疫注意事項
教育部1100930 函 修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有關音樂課程之歌唱或吹奏樂器等教學活動防疫措施案
◎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10月4日公布自10月5日至10月18日疫情警戒標準維持第二級 相關管制規定
◎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10月17日公布自10月19日至11月1日疫情警戒標準維持第二級 相關管制規定
教育部1101018 函 修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並自110年10月19日起適用。
◎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10月28日公布自11月2日至11月15日疫情警戒標準維持第二級 相關管制規定
◎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11月11日公布自11月16日至12月29日疫情警戒標準維持第二級 相關管制規定
◎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11月29日公布自11月30日至12月13日疫情警戒標準維持第二級 相關管制規定
◎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12月13日公布自12月14日至12月27日疫情警戒標準維持第二級 相關管制規定
教育部1101217函 修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111年1月1日起適用)
◎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12月27日公布自12月28日至(111年)1月10日疫情警戒標準維持第二級 相關管制規定
◎疫情指揮中心於111年1月9日公布自1月9日至1月24日疫情警戒標準維持第二級 相關管制規定
教育部1110111函 自111年1月1日起,強化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工作人員COVID-19疫苗接種規範,未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者,配合每週1次自費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所需經費申請案
◎疫情指揮中心於111年1月24日公布自1月25日至2月7日疫情警戒標準維持第二級
◎疫情指揮中心於111年2月7日公布自2月8日至2月28日疫情警戒標準維持第二級 相關管制規定
教育部1110303函 修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111年3月3日)
教育部1110401函 參考「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修訂或擴充現有防疫應變計畫
教育部1110422函 修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111年4月22日版)
教育部1110428函 指揮中心為保全防疫量能與韌性,自111年4月26日起調整居家隔離天數,實施「重點疫調」及匡列密切接觸者,請配合協助相關防疫措施如說明(含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