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際教育動態] [ 瀏覽作業 ] :::
標題: 學習優異國家系列1--芬蘭:維持強而有力的支持學校制度
類型: 國際教育動態
內 文

《邁向國際》—學習優異國家系列1

芬蘭:維持強而有力的支持學校制度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外事部編譯

~我想,在芬蘭最重要的政治議題就是,我們有一個讓每個人和學生都享有同樣機會和教育的教育制度,不分區域、不分貧富、不分性別。我們要給每個人平等的機會。~~ HENNA VIRKKUNEN(芬蘭教育部長)

 

2000~2009芬蘭參加經濟暨合作發展組織(OECD)所主辦的PISA國際學生標準化測驗以來,該國學生的表現一直保持優異。若探究芬蘭的表現為何如此傑出,則會發現,機會均等是芬蘭教育的核心價值,至於其他政策措施則是伴隨此價值而來。

 

~優秀的師資讓芬蘭教育得以去中央集權化~~ TIMO LANKINEN(國家教育委員會負責人)

1970年代的芬蘭教育,是屬於中央集權化的教育,隨著優秀教師被陸續培育出來,1980年代,芬蘭開始推動教育的去中央集權化;1990年代,教育的去中央集權化,讓地方及教師有更多的自主性及任務。基本上,教育的去中央集權化及培育優秀師資是相互搭配的政策。也就是說,為了要去中央集權化,需要優秀的師資;而有了優秀的師資,教育就可以去中央集權化,因為優秀師資讓中央可以信任老師的專業能力,而不用許多的監視系統。

至於維持住芬蘭的師資品質方法,就是讓讓教學成為一個吸引人的工作,它對於芬蘭年輕人的吸引力甚至超越醫生和律師。芬蘭所使用的策略是讓老師能在學校充份發揮其所學--參與並設計課程,並讓教師在評量學生時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由於教職的高吸引力,讓各師培大學得以選擇最好、最積極的人選進入教育界。

 

~我們希望我們能讓理論與實務做良好連結…~~ OLLI LUUKKAINEN(芬蘭教師工會理事長

為了讓理論與實務連結,芬蘭培育教師的方式為:讓理論與實務交替進行。也就是說,師資培育學生會在師培機構上數週理論課程,然後就到學校以師徒制的方式實習,實習數週後,再帶著在實務中遇到的問題回到師培機構,繼續下階段的理論課程,由於準老師已逐步有實務經驗,故其在學習理論的態度會不但會有所改變,而且能嘗試從理論中找出解決實務問題的方法。在這樣的交替運作之下,讓準老師所學習的理論得以與實務充份連結並得到印證,也讓他們未來的教學之路,得以將其所學完全發揮。

至於師徒制的部份,是採一對一方式。師傅教師不僅幫徒弟教師解決教學技巧問題,也會分析徒弟教師是否取得足夠的教學資源,如果徒弟教師的教學問題來自於資源不足,師傅教師會協助取得所需資源。師徒制不只在師培教育中實施,在教師正式進入職場初期,也會採取師徒制。徒弟教師必須向師傅教師說明其教學方式,然後師傅教師再做課室觀察,觀察之後會有後續的會議來交換在課室觀察中所看到的各種狀況及想法。

 

~我們強調要在早期偵測出學生是否有任何學習障礙及問題,而不是像許多國家等問題出現才解決問題~~Pasi Sahlberg

芬蘭教育強調早期介入,找出可能有障礙及問題的學生,而不是等問題出現。這樣的介入自1-3年級就開始。個別學生的協助也是芬蘭教育中重要的一環,如果學生落後的話,芬蘭教育制度會給這些學生額外協助。

 

~~與其他OECD國家相比,芬蘭教師的授課時間較少:

l   OECD國家:703小時/

l   芬蘭:592小時/

由於芬蘭教師的授課時間較少,故他們將這些額外時間集中於協助需要特殊照顧的學生。在芬蘭,有將近30%的學生需要某種程度的特殊協助。

在特教部份,有時是特教老師會個別指導特殊學生兩三小時,也會為這類學生量身打造學習計劃。事實上,芬蘭需要特教的學生數是偏高的,約有40-45%的芬蘭學生在基礎教育中,或多或少接受過特教課程。

芬蘭的學校也有學生福利小組負責處理學生霸凌、蹺課、文化障礙或學習障礙…等狀況。主要負責通報給這小組的是科目教師,他們把問題通報給校護、學校心理師、學校諮商師、校長。然後,此小組會在每週的定期會議中,將個案一一解決。

 

~~我們教育制度最好的部份,就是雙峰現象很輕微,這是芬蘭學校教育品質高的原因,也讓家長能信任其臨近學校的教育品質~~ HENNA VIRKKUNEN(芬蘭教育部長)

 

結語:

教育是未來社會的想像。從芬蘭經驗可以看出,芬蘭教育是由「人人擁有均等機會」的社會價值出發,故其教育強調的是扶弱,而不是拔尖,強調的是特殊教育,而不是資優教育。至於在師資培育方面,基於因材施教原則,強調師培教育能與教學實務充份連結,並讓教師能在其工作生涯中自我實現,擁有充份的專業自主,提升教育的專業度及社會地位,進而吸引優秀人才進入教職。優秀的教師、個別差異小的學生,再加上支持性強的教育制度,建構出芬蘭的整體教育,也建構出芬蘭人對其教育的自信和驕傲。

 

資料來源:

OECD網站

影片網址:http://www.youtube.com/watch?v=7Di-59XgNCA

編譯日期:2012/3/7